短评:国家药价谈判试点首批纳入的5种药品

据《健康报》报道,“日前,作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专利药和独家生产药品的国家药价谈判试点正式启动。涉及3种疾病的5个药品纳入首批试点范围,分别是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来那度胺(新基医药);治疗乙肝的替诺福韦酯(吉列德);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(阿斯利康)、厄洛替尼(罗氏制药)和埃克替尼(浙江贝达)。此次谈判结果将于2016年开始执行。”

我在E药脸谱网上看到这则消息,注明“本文转载自健康报”,但是《健康报》网站要收费,未能看到原文。也许是我搜索不得法,查不到官方公布的消息。新闻中的“由16个部委组成的部际联系会议”似乎也没有官方网站。自年初国家公布药价谈判新政策以来,如果你向任何人询问细节,回答几乎都是在等待具体实施方案,现在看来还得继续等下去。然而,要建立一个有公信力的药价谈判机制,过程的透明,特别是疗效评价过程的透明,包括评价原则、送审资料、评价人员、结论等,是非常重要的,语焉不详对各方都不利。

《健康报》的报道中,两次提到价格都表达了类似的想法:“如果能够通过此次谈判,将价格降下来”,“3种药物同场博弈,希望能够真正将治疗费用降下来”,反映了把药价谈判等同于“价格降下来”的普遍心态。其实药价谈判并非只是为了药品降价,而是希望药品反映研制生产成本,同时支付方能够接受,让患者用上药,药品谈判不是一锤子买卖,需要保证从长远来说,药品研制和医疗体系都能有可持续性。

这次纳入谈判试点的5种药品,来那度胺价格较高,替诺福韦价格本来就相对较低,而治疗乙肝的有三种药物竞争,其中还包括一种国产药。可以想象每种药品的谈判情况都不一样,任务其实相当艰巨。

最后,药价谈判必须和药品纳入医保直接挂钩,只有支付方和和生产厂商谈判才有意义。举两个欧洲国家的例子:英国由NICE评估药品是否在成本效益比符合要求,决定是否推荐NHS使用,以下列出这些药品在英国的价格,都是NHS支付药房的支付价,患者不用付费;德国由IQWiG评估药品临床效益,再由法定医保联合会与生产厂商谈判,而法定医保覆盖了约90%人口,私人医保也愿意采纳谈判后的价格。如果药品定价谈判完成,医保却不覆盖,定价就没什么价值。

国家药价谈判5种药品的中英名称对照及英国定价:

多发性骨髓瘤(Multiple Myeloma):
雷利米德、瑞复美(台湾商品名):来那度胺:新基医药
Revlimed (lenalidomide) by Celgene
英国价格:30 mg x 21, £4638

乙肝(HIV/HepC):
(商品名?):替诺福韦酯:吉列德
Viread (tenofovir) by Gilead Sciences
英国价格:245 mg x 30, £204.39

晚期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:
易瑞莎、艾瑞莎(台湾商品名):吉非替尼:阿斯利康
Iressa (gefitinib) by AstraZeneca
英国价格:250 mg x 30 = £2167.71

特罗凯:厄洛替尼:罗氏制药
Tarceva (erlotinib) by Roche
英国价格:150 mg x 30 = £1631.53

凯美纳:埃克替尼:浙江贝达
Conmana (icotinib) by Zhejiang Betta
英国价格:未在英国上市

国家药价谈判5种药品的中英名称对照及英国定价

国家药价谈判5种药品的中英名称对照及英国定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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